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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宣言

智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智匯公司)為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,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並取得 台端同意,請 台端詳閱: 一、蒐集之目的 (一)保險經紀業務 (二)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二、個人資料之類別 (一)姓名 (二)性別 (三)連絡方式(電話及地址) 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 (一)期間:蒐集之目的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。 (二)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 (三)對象:智匯公司及所屬業務員、智匯公司合作廠商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 (四)方式: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。 四、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(一)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 台端就智匯公司向 台端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得向智匯公司行使下列權利,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履行契約所必要外,智匯公司不得拒絕: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 請求刪除。 (二)當事人行使權利之方式 台端如欲行使上述權利時,得以書面方式向智匯公司申請,申請書面送達地址: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37樓。 如:台端因行使上述權利,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智匯公司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 五、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如:台端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,惟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時,基於蒐集目的業務之執行,智匯公司將有可能延後、提供未完整或無法提供有關業務之服務。 六、凡因本同意書而生之爭議,雙方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